发挥财政资金作用 破解中小企业融资难题

       今天,记者从天津市金融局召开的天津市改进完善中小微企业金融服务工作部署推动会上获悉,为了进一步鼓励和引导商业银行和保险机构向有融资需求的中小微企业发放贷款,发挥财政资金的导向和放大作用,2015年天津市将设立中小微企业贷款风险补偿金和贷款保证保险风险补贴资金(简称“风险补偿金”),破解中小企业融资难题。

    工商登记制度改革后激发了大众创业热潮,大批企业尤其是小微企业纷纷设立,今年以来,天津市新增小微企业10万户,为天津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这些企业设立之后亟需得到资金支持。据统计,天津市营业收入500万以下的小微企业,只有27%的企业得到贷款支持,部分中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比较突出,天津市把解决问题的突破口选在建立贷款风险补偿机制和贷款保证保险风险补贴机制,旨在利用有限的财政资金,引导金融机构贷款发放向中小微企业倾斜。

据了解,首期风险补偿金规模为60亿,由市财政、滨海新区财政和各区县财政筹集,建立风险补偿资金池,由市财政局设立专户管理。市金融局将与有意纳入风险补偿范围的金融机构签署合作协议,风险补偿金将重点支持合作金融机构向无抵押、无质押、无担保的中小微企业发放信用贷款,以及向以前没有取得金融机构贷款的中小微企业发放首笔贷款。补偿范围为合作金融机构中小微企业贷款按法定程序核销后本金损失的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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