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十一条”发布 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

优化资本市场,扩大创业投资;推动建立战略新兴产业板,加快推进新三板向创业板转板试点
国务院昨日发布《关于大力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若干政策措施的意见》,要求在金融市场领域,优化资本市场,扩大创业投资,大力支持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意见》要求积极研究尚未盈利的互联网和高新技术企业到创业板发行上市制度,推动在上交所建立战略新兴产业板,加快推进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向创业板转板试点。
《意见》共11条,其中有9大层面、30项政策措施。一是创新体制机制,实现创业便利化;二是优化财税政策,强化创业扶持;三是搞活金融市场,实现便捷融资;四是扩大创业投资,支持创业起步成长;五是发展创业服务,构建创业生态;六是建设创业创新平台,增强支撑作用;七是激发创造活力,发展创新型创业;八是拓展城乡创业渠道,实现创业带动就业;九是加强统筹协调,完善协同机制。
在搞活金融市场、促进便捷融资方面,《意见》提出,积极研究尚未盈利的互联网和高新技术企业到创业板发行上市制度,推动在上交所建立战略新兴产业板。并且,将加快推进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向创业板转板试点。
川财证券发布的研报称,战略新兴产业板定位于新兴和创新领域,淡化上市硬性财务要求,适当简化发行流程。其融资能力和定价能力强于新三板,又为大量在股权结构或盈利指标方面未达到现有场内市场要求的企业提供了上市渠道,该板推出将促进各证券市场间的良性竞争。
同时,《意见》支持符合条件的创业企业上市或发行票据融资,并鼓励创业企业通过债券市场筹集资金。规范发展服务于中小微企业的区域性股权市场,推动建立工商登记部门与区域性股权市场的股权登记对接机制,支持股权质押融资。支持符合条件的发行主体发行小微企业增信集合债等企业债券创新品种。
中行国际金融研究所战略发展部研究员高玉伟表示,政策进一步放宽了创业板上市条件,将鼓励更多的高科技企业通过股市融资加快发展。尚未盈利的创新企业有机会登陆创业板筹措资金,既是在产业发展上给予重大支持,又可以在微观上激发大众创业的热情,还可以增加新股供给,有着多措并举的示范效应。
《意见》还就扩大创业投资、丰富创业融资模式提出要求,将研究制定鼓励国有资本参与创业投资的系统性政策措施,完善国有创业投资机构激励约束机制、监督管理机制。引导和鼓励中央企业和其他国有企业参与新兴产业创业投资基金、设立国有资本创业投资基金等,充分发挥国有资本在创业创新中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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