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业疏解北京非首都功能落户首选天津。
一、引导保险企业落户
引导保险法人机构落户天津,缓解北京地区法人机构设置压力。
二、有序布局代理机构
有序布局保险专业代理机构,支持符合条件的各类资本在天津等地设立全国性保险专业代理机构。
三、合理设立分支
鼓励保险公司合理布局分支机构,支持未在京津冀设立分支机构的保险公司优先在天津等地设立分支机构。
四、疏散服务机构
引导保险公司疏解转移在京下属服务机构,禁止在京新设数据中心、呼叫中心、电销职场、电话销售中心等。
五、转移子公司
鼓励保险公司在京外地区设立服务机构,支持设立IT、审计等共享服务子公司以及数据中心、呼叫中心等下属服务机构。
六、京外布局关联产业
鼓励保险公司在京外地区布局保险关联产业,支持在天津统筹布局与保险业务相关的养老、医疗、汽车服务、现代农业、新型商贸流通等产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