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北辰区鼓励引进高层次人才暂行规定

1、安家补助。两院院士每人50万元,其他杰出人才每人30万元,领军人才每人20万元,高级人才每人10万元。凡享受安家补助的,要与用人单位签订5年以上工作合同,每年支付20%。夫妻双方同时引进,且都属于安家补助享受对象的,按一方全额、一方半额发给。

2、工作补贴。两院院士每人每月5000元,其他杰出人才每人每月3000元,领军人才每人每月2000元,高级人才每人每月1000元,每半年发放一次,连续发放三年。

3、家属安置。引进的高层次人才配偶、子女需要随迁调动工作的,由区组织、人力社保部门依据有关规定协调安排;随迁子女需转入本区中小学读书的,可安排到本区办学条件较好的学校就读。

4、各类人才在我区工作期间新评为国家级专家的,一次性奖励1万元;新评为天津市或部级专家的,一次性奖励5000元。

5、为激发人才活力和创业热情,设立以下人才奖项:

1)设立“北辰区特别贡献人才奖”奖励在我区经济社会发展和科技进步中取得重大成果、产生显著经济和社会效益、在国内同行业中处于领先地位的各类拔尖人才,奖项金额10万元,每两年评选一次,每次评选不超过2名。

2)设立“北辰区重大贡献人才奖”。奖励在我区经济社会发展中做出重大贡献、在全市具有重要影响的高层次人才,奖项金额6万元,每两年评选一次,每次评选不超过5名。

3)设立“北辰区突出贡献人才奖”奖励在我区经济社会发展中取得突出业绩、获得区内同行业普遍认可的优秀人才,奖项金额3万元,每两年评选一次,每次评选不超过10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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