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租赁政策:
根据目前招商的实际情况,执行租赁政策为:
1、合同期:5年,客栈等特殊行业的合同期限可适当延长;
2、免租期:1年;
★知名品牌增加1年;
★承租面积超过1000平方米增加1年;
★酒吧、带演艺的餐饮、客栈等行业增加1年;
以上三项免租优惠可累加。
3、租金:2元/平方米/天;逐年按0.5元/平方米/天递增;
特殊情况可经总经理办公会批准后有所突破。
二、物业费优惠政策:
物业费合同标准为10元/平方米/月,根据商户的租赁面积、租期长短、经营能力、品牌影响力等情况,给予商户物业费2-9折的优惠。
三、招商激励政策
外部引荐奖励主要针对专业商业中介机构以及其他个人。
1、对于成功为古镇引荐商户的外部机构及个人,原则上给予引荐机构及个人1-2倍的免租期后的首月租金作为奖励,具体执行金额由双方协商制定。
2、奖金以现金(可转账)或支票方式支付,收款人依据合同,用专向票据冲抵。
3、依据古镇在租商铺情况,给予外部机构及个人所荐项目奖励金额上原则上限定为10万元。特殊情况可经总经理办公会研究后有所突破。
以上租赁政策、物业费优惠政策、招商激励政策执行至2013年年底。